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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分类:中考 | 更新时间:2023-07-25| 来源:教育联展网
福建漳州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为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强化考试招生评价育人导向,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实施意见》(闽教基〔2018〕6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进一步强化考试招生评价育人导向的通知》(闽教基〔2021〕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等文件精神,7月7日漳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3〕6号)。2023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录取政策总体保持不变,维持稳定。为了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做出适当调整,主要体现在“六不变、两调整”:

  六不变:

  1. 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保持不变。

  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都严格按漳州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进行同步招生。

  2. 全市统一使用中招录取信息统一管理平台保持不变。

  除了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提前批特招生以外,报考全市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的考生,都必须通过“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访问地址https://zzzsgl.fjzzedu.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

  3. 中考中招实行知分填报志愿保持不变。

  预计中考成绩公布时间为7月14日左右,中招志愿填报时间:公费幼儿师范生批为7月16日;普高统招批、五年制高职批、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批统一为7月19-21日。

  4. 中招投档录取依据和办法保持不变。

  中考中招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为录取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除了有专业测试(含面试)的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专业招生实行专业梯度志愿录取外,普通高中统招批志愿和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志愿均实行平行投档录取。为维护考生利益,避免考生因漏报中职志愿,而失去就读中职学校的机会,要求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必须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志愿。

  5. 录取结果不得更改的要求保持不变。

  考生一经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各批次录取,均不得更改录取结果。这里要特别提醒考生,在填报民办高中志愿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能力,看清楚收费标准,慎重填报志愿,一旦填报志愿并被投档录取,不得更改录取结果。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参加中职学校投档录取。

  6. 削减普通高中跨县域招生计划政策保持不变。

  为了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2023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各县的招生计划削减30%。

  两调整:

  1. 严禁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缺额线下补录。往年,部分普通高中已录取的学生在政策规定时间内未到校报到等原因,导致部分招生计划出现缺额,允许各县(区)根据缺额情况线下补录后报市中招办备案。

  今年为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规定:“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统一管理平台,本地区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须全部通过信息化平台实施招生录取”,严禁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缺额线下补录。

  2. 中职补招实行网上录取政策。五年制高职批和三年制中职批(含技工院校)常规志愿录取后若出现部分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招生计划实行网上征求志愿录取。

  链接:《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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