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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南平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分类:中考 | 更新时间:2023-07-24| 来源:教育联展网

2023年福建南平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招生办,各有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根据《2023年南平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招生录取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2023年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2023年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2023年南平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划定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414.48分。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48号),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1年)》中的艺术设计类(代码:5501)、表演艺术类(代码:5502)、民族文化类(代码:5503)、体育类(代码:5703)、公共服务类(代码:5903)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本设区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2023年五年制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84.68分。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专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按照“闽教办学〔2021〕4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录取批次与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

7月26日:五年制高职面试提前批录取;

7月27日-7月31日: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南平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中职(含技工学校)录取;

8月1日-8月3日:公布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中职学校剩余计划;

8月4日-8月10日:五年制高职剩余计划志愿线下征求、补录取;

8月4日-9月10日:中职学校剩余计划志愿线下征求、补录取。

三、参加对象

1.面向南平市招生的省内职业院校(含公办技工学校)的招生人员;

2.南平市内职业院校(含公办技工学校)招生人员。

四、录取办法

详见《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南平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的通知》(南教职成〔2023〕12号)。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起,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不再组织线上志愿补报。

2.五年制高职和中职招生录取不组织现场集中录取。招生院校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失密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各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审核、录检等各环节,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3.五年制高职院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和计划,将在南平市教育局上公布,考生(符合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条件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自行与高职招生院校联系报名,招生院校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拟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电子文档与加盖公章PDF版报送我局高职科确认录取。中职学校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截止至9月15日。

4.招生院校对考生确定录取审核无误后打印录取花名册,经办人签字后寄回我局高职科。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招生院校,及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市招委会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该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发布工作的监管,杜绝虚假招生信息,严格禁止部门和地方保护、争抢生源、“有偿”招生及委托中介招生等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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