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系统验收
13.2.1 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13.2.2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填写。
13.2.3 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4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13.2.4 系统供水水源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当采用天然水源作系统的供水水源时,其水量、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资料观察检查。
13.2.5 消防水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 消防水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