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双增造价师课件,王双增是造价培训行业的知名讲师,在环球网校讲授造价师土建计量课程,听课直接去环球网校听课即可,有付费课程也有部分免费课程。
王双增老师介绍:
主要讲授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土建计量科目。多年施工管理,造价咨询,现场监理等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次受邀在搜狐等网络媒体进行网络辅导,并在《信报》等报刊发表辅导文章数篇,曾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等多家媒体采访。编写多部辅导书,讲课环环相扣、生动易懂,重点、难点突出,深受学员喜爱。
王双增老师评价:
讲的不深,能听懂,拓展的非常好,喜欢听王老师的课!
王老师的课 越听越上瘾
到这个班次我才发现,买的课程值得,前面的全听的寂寞。
没有讲义的老师,才是高手老师,肚子里有货,不像有的老师对着讲义讲,离开讲义就讲不了,还是喜欢王老师。
说起造价工程师的培训机构,就不得不提环球网校,环球网校的建筑类培训考试在考生中是大名鼎鼎,造价工程师更是重中之重。首先,环球网校造价师课程老师好,经常有考生问:造价工程师哪些老师讲的好,环球网校就是最好的答案,比如计价的柯洪老师,这是业内公认的计价最强,没有异议,还有案例和土建的王双增老师,王双增老师可以说是建筑培训行业的领军人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次,环球网校提供直播和录播两种辅导方式,考生在录播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到直播中直接向老师提问,效果大大增加,最后,环球网校造价课程内容丰富,有适合不同复习阶段,不同基础水平的考生,考造价,选择环球网校,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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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1.合同价款调整的事项
(1)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2)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3)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4)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5)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件)。
2.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在基准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后,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时间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价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提调整。)
3.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按以下原则办理:
(1)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
当应予以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的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具体调整方法在合同中约定。
(2)总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当应予以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的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该措施项目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低。具体调整方法在合同中约定。
4.物价变化类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式中:△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根据进度付款、竣工付款和最终结清等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比例;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根据进度付款、竣工付款和最终结清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施工机械使用费按照有关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具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