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房地产估价师培训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1日
热门课程
房地产估价师资料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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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张宝魁,史贵镇
特色:内容说明 方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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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基础或考试多年未通过,自主学习能力弱,欲提高备考效率,并以"高质量"培训顺利通关的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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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薄弱、复习时间较短,对考点和命题方向把握不准,想以性价比高的课程系统复习通过考试
套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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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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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基础,但知识系统性欠缺,学习有疑问,但无人答疑,想进一步提高,确保顺利通关学员
套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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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介绍
张宝魁
天津某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精品课《建筑工程施工》主讲教师,多次获得省部级科研与教学奖励;编著《建筑施工技术》等多部著作,发表科研论文20多篇;教学严谨,为人质朴醇厚,深受学员喜爱。
史贵镇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拥有房地产估价师、副高级经济师等多个资格证书;具有多年房地产行业管理经验,在房地产估价领域、房地产法律法规、房地产市场管理、产权管理等方面实践经验丰富;主编过《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考前突破》。
待定
待定
张宝魁
史贵镇
学员实评
张宝魁老师的精讲班,讲解的很细致,对于初学者很有帮助,重点明确,学习起来很愉快。课件制作的质量很好,清晰明了,还可以下载音频,业余时间也可以拿出来加强记忆,整体感觉很好!史贵镇老师讲课内容紧密有序、生动丰富、结合实际、紧扣考纲,讲解答题技巧,非常实用;课堂练习能让我们对上课的重点内容进行复习巩固,加深记忆。
培训流程
在线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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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阶段
夯实基础
时间:3月--4月 掌握全书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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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阶段
重点强化
时间:5月--6月 巩固必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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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阶段
强化进阶
时间:7月--8月 模考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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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阶段
考前冲刺
时间:9月--10月 考前秘押
移动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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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课堂
随时随地放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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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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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零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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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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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优势
精准覆盖考点,三阶段进阶授课模式,高效省时学习
2小时案例考前直播密训,专项强化,快速提高30分
24小时在线答疑解惑服务,精编学习计划
赠送全科题库,随时随地刷题
重修保障无忧学习
学习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管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主席令第29号,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要求,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88号)(2001年3月14日建设部第38次部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明确,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1998年7月20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二十六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商品房预售广告中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文号。第二十七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第四条明确,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城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