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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 房产估价师培训

日照房地产估价师培训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
热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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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张宝魁,史贵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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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自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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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张宝魁,史贵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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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张宝魁,史贵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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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精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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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张宝魁、郝继东、陈江潮、王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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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基础或考试多年未通过,自主学习能力弱,欲提高备考效率,并以"高质量"培训顺利通关的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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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定基础,但知识系统性欠缺,学习有疑问,但无人答疑,想进一步提高,确保顺利通关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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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介绍

张宝魁

天津某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精品课《建筑工程施工》主讲教师,多次获得省部级科研与教学奖励;编著《建筑施工技术》等多部著作,发表科研论文20多篇;教学严谨,为人质朴醇厚,深受学员喜爱。
紧扣考纲 权威教师 功底深厚 免费试听

史贵镇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拥有房地产估价师、副高级经济师等多个资格证书;具有多年房地产行业管理经验,在房地产估价领域、房地产法律法规、房地产市场管理、产权管理等方面实践经验丰富;主编过《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考前突破》。
思路清晰 通俗易懂 生动活泼 免费试听

待定

待定

张宝魁

史贵镇

学员实评

张宝魁老师的精讲班,讲解的很细致,对于初学者很有帮助,重点明确,学习起来很愉快。课件制作的质量很好,清晰明了,还可以下载音频,业余时间也可以拿出来加强记忆,整体感觉很好!史贵镇老师讲课内容紧密有序、生动丰富、结合实际、紧扣考纲,讲解答题技巧,非常实用;课堂练习能让我们对上课的重点内容进行复习巩固,加深记忆。

培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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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阶段

    夯实基础

    时间:3月--4月 掌握全书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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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考指导、教材精讲班、全面熟悉教材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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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强化

    时间:5月--6月 巩固必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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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典习题班、海量刷题,强化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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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进阶

    时间:7月--8月 模考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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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考点题班、真题解析班、排疑解难!

  • 阶段

    考前冲刺

    时间:9月--10月 考前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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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密卷、内部资料、案例考前直播密训!

移动课堂
  • 移动课堂

    随时随地放心学

  • 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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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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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优势

精准覆盖考点,三阶段进阶授课模式,高效省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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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保障无忧学习

学习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有以下规定:

①划拨建设用地的使用。①按用途使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中规定的划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来使用土地,不得擅自变更。②改变用途。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改变批准的土地用途的,须报经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改变后的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土地使用者重新核发《网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改变后的用途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补缴出让金、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但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规定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约定应当收回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除外。

(2)划拨土地的转让。划拨土地的转让有两种规定:一是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是可不办理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所获得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经依法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低于市场价交易的,政府应当行使优先购买权。

(3)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①房产所有权人以营利为目的,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出租的,应当将租金巾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②用地单位因发生转让、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宜办理土地出让的,可实行租赁。③租赁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