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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工程变更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工程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它通常是指合同文件中“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或工程量清单的改变,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其产生原因有主观原因,如设计工作粗糙;有客观原因,如不可预见的事故、由自然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停工和工期拖延等。
二、工程变更的基本类型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工程变更有如下几种类型。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情况除外。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高程、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一取一追三改)
三、变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