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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工程特点与安全控制重点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有三大特点,一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二是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三是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工程进度变化而变化。基于上述特点,施工现场必须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安全防护设施,方能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我国将职业伤害事故分成20类,主要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风险源:
1)高处坠落。作业人员从临边、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等处坠落;从脚手架上坠落;在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和塔吊过程中坠落;在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吊装结构和设备时坠落。
2)触电。对经过或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作业人员在搭设钢管架、绑扎钢筋或起重吊装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因电线破皮、老化等原因触电。
3)物体打击。作业人员受交叉作业的同一垂直作业面和通道口处坠落物体的打击。
4)机械伤害。主要是垂直运输设备、吊装设备、各类桩机和场内驾驶(操作)机械对人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