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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三担保物权:
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
耕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3.0年;需变更的经2./3.以上村民或代表同意,并上报乡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市区土地属于国有,农村和郊区土地除了国家规定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
只能存在国有土地上,不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在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新的不得抵触旧的;转让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期限向登记部门变更登记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它一并处分续期住宅自动续期;非住宅依靠规定办理消灭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地役权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的变动(已登记)转让不影响效力。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自登记时生效,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自交付时生效(船舶、航空器、车辆除外)物权的保护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损害赔偿等。
债的内容与发生根据
内容:
债权主体的相对性债权内容的相对性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发生根据:
1.合同主要的;
2.侵权建筑物坍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无因管理做好人,向受益人追偿;
4.不当得利意外之财,必须偿还。
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一施工合同债;
二买卖合同债;
三侵权合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