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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三、质押
1.理解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考试重点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权、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注意与抵押财产混淆考查。
3.技能提升
质押与抵押最大的区别是质押转移占有,所以不动产不得质押,只能抵押。
四、留置
1.理解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
2.考试重点
可以行使留置权的合同包括: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准确记忆此三者合同即可,考试会直接考查。
3.技能提升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权利,其他担保均为约定的担保方式。留置的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得留置。
五、定金
1.理解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考试重点
定金是实践合同,交付生效。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考试经常考查计算题。且多考查定金交付超过20%的情况。
3.技能提升
定金经常与违约金相结合考查计算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