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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或不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
4.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5.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一)进度付款周期
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即单价子目按月支付,总价子目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的周期支付。
(二)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皮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