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1.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一)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二〉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三〉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四)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五)拖欠丁.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2. 1)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3)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4))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接受转让的,冒照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 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 个月至3 年
4.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 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 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5.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了解)
6.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记录.可以公开。
7. 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战扑. 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