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考试
融合3D动画,拆解考纲,吃透考点,手把手教你拆书,让学习更简单
2节先导课,9份硬核资料,1个智能题库,你要的都在这里
内部资料,直播密训,实操及案例特训,微信班主任督学服务
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考点117】证据的种类
(1)证据的含义:证据是在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
(2)证据8大种类: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1.当事人陈述
(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3)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2.书证(以思想内容证明事实)
(1)书证,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
3.物证
(1)物证,以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的物品;
(2)应当遵循“优先提供原件或原物”原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3)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视听资料
(1)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侵害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