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6、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1)―(13) 其中★(5)
P259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2)进度计划
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应承担的责任。
(3)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
开工后,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检查和监督的依据一般是双方已经确认的月度进度计划。工程师不对改进措施的效果负责。
(4)暂停施工
1)工程师要求的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P260 发包人收到竣工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维修意见,承包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在专用条款约定。
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检查和返工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重新检验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