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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复习要点二:合同的订立原则
一、合同的法律特征
二、合同的订立原则
三、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依附于主合同方能存在的合同为从合同。
【2012年真题】要式合同是指( )的合同。
A.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规则
B.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
D.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
答案:C
四、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