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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为了有效地进行系统、全面的质量控制,必须由项目实施的总负责单位,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实施质量目标的控制。
一、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性质、特点和构成
(一)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性质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既不是业主方也不是施工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质量保证体系,而是建设工程项目目标控制的一个工作系统,具有下列性质:
1.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由工程项目实施的总组织者负责建立;
2.是一个目标控制体系,它与项目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等目标控制体系,共同依托于同一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3.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和项目管理组织的解体而消失,是一个一次性的质量控制工作体系,不同于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特点
与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按照GB/Tl9000--2008族标准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相比较,不同如下:
1.建立的目的不同――用于特定项目,不是企业
2.服务的范围不同――项目的所有参与主体(多个企业)
3.控制的目标不同――项目的质量目标
4.作用的时效不同――一次性
5.评价的方式不同――总组织者自我评价,不需要第三方认证
(三)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结构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一般形成多层次、多单元的结构形态,这是由其实施任务的委托方式和合同结构所决定的。
1.多层次结构
第一层次的质量控制体系应由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在委托代建、委托项目管理或实行交钥匙式工程总承包的情况下,应由相应的代建方项目管理机构、受托项目管理机构或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第二层次的质量控制体系,通常是指分别由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总负责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建立的相应管理范围内的质量控制体系。第三层次及其以下,是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材料设备供应等各承包单位的现场质量自控体系,或称各自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