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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
财务会计主要以已完成或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作为加工对象,所产生的信息面向过去,以货币信息为主,其服务对象以企业外部使用者为主,而各企业的经营各不相同(比如有的企业产品单一,有的企业产品多样;有的企业产品生产周期很长,有的企业的产品生产周期很短;等等),因此,为保证向外部提供信息的一致性、规范性、连续性,财务会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一一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等的程序和方法,除必须严格遵守一定的规范和依据,必须以统一的标准即公认的会计准则为依据确立外,还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假设条件的基础之上,这些基本假设简称为会计假设。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1.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强调的是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这个组织实体从空间上界定了会计工作的具体核算范围。
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特定的企业,也可以是一个企业的某一特定部分(如分厂、分公司、门市部等),也可以是由若干家企业通过控股关系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甚至可以是一个具有经济业务的特定非营利组织。所以会计主体与企业法人主体并不是完全对应的关系。
2.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假定企业将长期地以现时的形式和目标不断经营下去,体现了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曰的和愿望,该假设旨在解决企业的资产计价和费用分配等问题。即假定每一个企业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会面临破产和清算,因而它所拥有的资产将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耗用或出售,它所承担的债务也将在同样的过程中被偿还。若企业不能持续经营,就需要放弃这一假设,在清算假设下形成破产或重组的会计程序。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