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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件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2日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件,合同管理的话可以听环球的沈磊,这老师的话喜欢的人蛮多,当然还有个王竹梅老师不遑多让,这两位基本就是合同管理的标准答案了,如果问这两位哪个好,那就见仁见智了,看每个人的喜好了。

沈磊合同管理:英国法学博士,硕导;法学、经管专业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民法》、《经济法》、《合同法》等课程,积累了丰富的课程讲授和考试辅导经验;讲课重点突出、系统全面、逻辑严密,赢得学生的广泛好评。

王竹梅合同管理: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有近二十年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评估公司、房地产投资咨询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十六年的建筑、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考试培训经历;获得建设部住宅试点建设“部级科技进步个人银奖”;参与美国估价师学会出版的《不动产估价》(第11版)以及英文原版《不动产估价词典》的翻译工作。

点此试听沈磊合同管理 点此试听王竹梅合同管理

课程介绍

环球网校的监理工程师课程算是优中选优,孙玉保老师的法规和三控都是非常受到考生认可的,案例的王双增老师是建筑培训行业的大牛了,讲课不枯燥,思路开阔。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今年开通了零基础畅学班,可以三年免费学,免除了考生的后顾之忧,价格也是网校里面最良心的,非常推荐监理工程师考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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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零基础畅学班

监理工程师畅学口碑班,考前直播密训,考前10页资料

主讲老师:沈磊,孙玉保,王双增

适合专业:合同管理、三控、理论和相关法规、监理案例分析

免费试听

监理工程师基础班,性价比之选

主讲老师:沈磊,孙玉保,王双增

适合专业:合同管理、三控、理论和相关法规、监理案例分析

免费试听

课程详情

  • 畅学
    口碑班
    单科:1580元 全科:4880元适合学员:自学能力差需系统课程辅导,首次参考 希望能2年取证的学员。包含基础教学课程+考点密训,考前10页资料。当年考试不过,三年免费重学。
  • 基础班
    单科:880元 全科:2680元适合学员:基础较好需系统提分,参加过考试需查漏补缺的学员。预算较少,注重课程性价比。

师资详情

沈磊

环球网校建造师管理讲师立即试听
英国法学博士,北京某高校法学副教授、硕导,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法学、经管专业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民法》、《经济法》、《合同法》等课程,积累了丰富的课程讲授和考试辅导经验; 讲课重点突出、系统全面、逻辑严密,赢得了学员的广泛好评。
孙玉保

孙玉保

环球独家金牌讲师立即试听
高级经济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在某大型集团公司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并兼任某学校教学工作多年;撰写《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考点和答疑精选》等教辅,发表论文20余篇;具有多年的实操经验,教学深入浅出,条理清晰,深受学员好评。

王双增

环球独家金牌讲师立即试听
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土建计量资深导师。多年施工管理,造价咨询,现场监理等工作经历,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次受邀在搜狐等网络媒体进行网络辅导,并在《信报》等报刊发表辅导文章数篇,曾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等多家媒体采访。编写多部辅导书,讲课环环相扣生动易懂,重难点突出。

课程特色

大师精讲班 讲师分析考点
王双增、孙玉保、张宝魁等讲师独家授课。精讲班学习一遍后可以掌握。整本书历年考试所有重点,重要考点均匹配历年真题讲解,帮学员迅速提分
考点强化班 目标性强化考点
就教材内容进行进一步提炼,分析历年高频考点。短时间高效强化考点,目标性更强,更有针对性。
经典习题班 强化掌握考点
习题班通过讲解大量经典习题,以题带点,对重要知识点进行辅助记忆。

    移动课堂


  • 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
  • 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
  • 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
  • 直播

    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

学习资料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1.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3.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7.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8.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