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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 监理工程师培训

环球教育监理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2日

课程介绍

环球网校的监理工程师课程算是优中选优,孙玉保老师的法规和三控都是非常受到考生认可的,案例的王双增老师是建筑培训行业的大牛了,讲课不枯燥,思路开阔。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今年开通了零基础畅学班,可以三年免费学,免除了考生的后顾之忧,价格也是网校里面最良心的,非常推荐监理工程师考生选择。

热门推荐

监理工程师零基础畅学班

监理工程师畅学口碑班,考前直播密训,考前10页资料

主讲老师:沈磊,孙玉保,王双增

适合专业:合同管理、三控、理论和相关法规、监理案例分析

免费试听

监理工程师基础班,性价比之选

主讲老师:沈磊,孙玉保,王双增

适合专业:合同管理、三控、理论和相关法规、监理案例分析

免费试听

课程详情

  • 畅学
    口碑班
    单科:1580元 全科:4880元适合学员:自学能力差需系统课程辅导,首次参考 希望能2年取证的学员。包含基础教学课程+考点密训,考前10页资料。当年考试不过,三年免费重学。
  • 基础班
    单科:880元 全科:2680元适合学员:基础较好需系统提分,参加过考试需查漏补缺的学员。预算较少,注重课程性价比。

师资详情

沈磊

环球网校建造师管理讲师立即试听
英国法学博士,北京某高校法学副教授、硕导,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法学、经管专业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民法》、《经济法》、《合同法》等课程,积累了丰富的课程讲授和考试辅导经验; 讲课重点突出、系统全面、逻辑严密,赢得了学员的广泛好评。
孙玉保

孙玉保

环球独家金牌讲师立即试听
高级经济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在某大型集团公司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并兼任某学校教学工作多年;撰写《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考点和答疑精选》等教辅,发表论文20余篇;具有多年的实操经验,教学深入浅出,条理清晰,深受学员好评。

王双增

环球独家金牌讲师立即试听
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土建计量资深导师。多年施工管理,造价咨询,现场监理等工作经历,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次受邀在搜狐等网络媒体进行网络辅导,并在《信报》等报刊发表辅导文章数篇,曾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等多家媒体采访。编写多部辅导书,讲课环环相扣生动易懂,重难点突出。

课程特色

大师精讲班 讲师分析考点
王双增、孙玉保、张宝魁等讲师独家授课。精讲班学习一遍后可以掌握。整本书历年考试所有重点,重要考点均匹配历年真题讲解,帮学员迅速提分
考点强化班 目标性强化考点
就教材内容进行进一步提炼,分析历年高频考点。短时间高效强化考点,目标性更强,更有针对性。
经典习题班 强化掌握考点
习题班通过讲解大量经典习题,以题带点,对重要知识点进行辅助记忆。

    移动课堂


  • 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
  • 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
  • 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
  • 直播

    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

学习资料

  一、找准角色,摆正位置。监理工程师不是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充当什么样的角色,在当事人之间处于什么样的位置,这是进行合同管理首先遇到的问题。市场经济中,有需求才会有供给。相对于承包人,发包人是买方,付出资金,购回商品――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项目。相对于监理人,工程发包人(业主)仍然是买方,付出酬金,购回商品――监理人提供的技术管理服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实行监理的工程,业主履行合同的代表是监理工程师。

  《建筑法》第32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由此看来,无论是法规的规定,还是市场经济的要求,监理工程师的角色是业主履行合同的代表。

  同时,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处于中心位置,承包人所有的工程活动必须通过工程师或者得到工程师认可。所以,工程师必须切实站在维护业主利益的立场上,去处理合同事件。如果不能维护业主利益,业主不满意就会更换工程师。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法规的处罚。长此以往,市场不需求,监理也就不能存在下去了。

  实践中,有的同志认为,维护了业主利益,就会损害承包人的利益,这样似乎有违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公正性,因而在监理工作中缩手缩脚。笔者认为,执业公正性与维护业主利益并不矛盾。施工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对施工过程将要发生的权利、义务、责任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事人双方最大的、最根本的利益是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商品交换。严格履行合同就是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就是体现了执业公正性。

  例如,在当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当事人市场主体地位事实上不平等。垫资、压价、拖欠、指定分包等损害承包人利益的不公平条款,经常充斥于合同之中。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监理工程师对此爱莫能助,不能为了“执业公正性”而忘记了业主代表的角色,站在承包人的立场上,为承包人鸣不平,必须坚定不移地按照合同约定管理合同。再如,承包人明知自己利益受到侵害,不愿意主张或者不会利用合同条款维护利益。同样的原因,监理工程师不能为了“执业公正性”而去主动帮助承包人主张权利。当然,维护不是偏袒,工程师不能超出合同的规定损害承包人利益。对承包人符合合同约定的主张要实事求是地及时处理。这样也是维护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