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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二)旁站工作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等。
旁站方案是监理人员在充分了解工程特点及监控重点的基础上,确定必须加以重点控制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并以此制定的旁站作业指导方案。
旁站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在旁站实施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旁站方案和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对旁站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监理人员实施旁站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旁站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或者没有旁站记录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旁站记录存档备查。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建设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超出规定的范围实施旁站的,应当另行支付监理费用。
凡旁站监理人员未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