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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CM模式
(一)CM模式的概念和产生背景
所谓CM模式,就是在采用快速路径法时,从建设工程的开始阶段就雇用具有施工经验的CM单位(或CM经理)参与到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来,以便为设计人员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议且随后负责管理施工过程。这种安排的目的是将建设工程的实施作为一个完整的过程来对待,并同时考虑设计和施工的因素,力求使建设工程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以尽可能经济的费用和满足要求的质量建成并投入使用。
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要将CM模式与快速路径法混为一谈。因为快速路径法只是改进传统模式条件下建设工程的实施顺序,不仅可在CM模式中使用,也可在其他模式中使用,如平行承发包模式、项目总承包模式(此时设计与施工的搭接是在项目总承包商内部完成的,且不存在施工与招标的搭接)。而CM模式则是以使用CM单位为特征的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具有独特的合同关系和组织形式。
(二)CM模式的类型
CM模式分为代理型CM模式和非代理型CM模式两种类型。
1.代理型CM模式(CM/Agency)
这种模式又称为纯粹的CM模式。采用代理型CM模式时,CM单位是业主的咨询单位,业主与CM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CM合同价就是CM费,其表现形式可以是百分率(以今后陆续确定的工程费用总额为基数)或固定数额的费用;业主分别与多个施工单位签订所有的工程施工合同。需要说明的是,CM单位对设计单位没有指令权,只能向设计单位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因而CM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是协调关系。这一点同样适用于非代理型CM模式。这也是CM模式与全过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区别。代理型CM模式中的CM单位通常是由具有较丰富的施工经验的专业CM单位或咨询单位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