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3.业主代表对设计的监督
(1)对设计人员的监督。未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注明的承包商设计人员或设计分包者,承担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任务前必须征得业主代表的同意。
(2)保证设计贯彻业主的建设意图。尽管设计人员或设计分包者不直接与业主发生合同关系,但承包商应保障他们在所有合理时间内能随时参与同业主代表的讨论。
(3)对设计质量的控制。为了缩短工程的建设周期,交钥匙合同并不严格要求完成整个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后再开始施工。允许某一部分工程的施工文件编制完成,经过业主代表批准后即可开始实施。业主代表对设计的质量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批准施工文件。
2)监督施工文件的执行。
3)对竣工资料的审查。
(三)对施工的质量控制
施工和竣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条款与《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基本相同,但增加了竣工检验的内容。
1.竣工试验
包括生产设备在内的竣工试验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启动前试验。
(2)启动试验。
(3)试运行。
2.竣工后试验
工业项目包括大型生产设备,往往需要进行竣工后的试验。
(1)业主原因延误检验。业主在设备运行期间无故拖延约定的竣工后检验致使承包商产生附加费用,应连同利润加入到合同价格内。
(2)竣工后检验不合格。分为:
1)未能通过竣工后检验时,承包商首先向业主提交调整和修复的建议。只有业主同意并在他认为合适的时间,才可以中断工程运行,进行这类调整或修复工作,并在相同条件下重复检验工作。
2)竣工后检验未能达到规定可接受的最低性能标准,按专用条件内约定的违约金计算办法,由承包商承担该部分工程的损害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