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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二、合同价格
通用条件中分别定义了“接受的合同款额”和“合同价格”的概念。
①“接受的合同款额”指业主在“中标函”中对实施、完成和修复工程缺陷所接受的金额,来源于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并对其确认。
②“合同价格”则指按照合同各条款的约定,承包商完成建造和保修任务后,对所有合格工程有权获得的全部工程款。
三、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示范合同无争端裁决,FIDIC无诉讼】
1.解决合同争议的程序
(1)提交工程师决定。
(2)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决定。
(3)双方协商。
(4)仲裁。
2.争端裁决委员会
(1) 争端裁决委员会的组成。签订合同时,业主与承包商通过协商组成裁决委员会。裁决委员会可选定为1名或3名成员,一般由3名成员组成,合同每一方应提名1位成员,由对方批准。双方应与这两名成员共同并商定第三位成员,第三人作为主席。
(2) 争端裁决委员会的性质。属于非强制性但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相当于我国法律中解决合同争议的调解,但其性质则属于个人委托。成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有经验;
2) 在合同的解释方面有经验;
3) 能流利地使用合同中规定的交流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