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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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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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获多项大奖法硕考研 《法理学》复习要点
二、社会法的出现
社会法是以传统公法要素和传统私法要素为基本框架,以传统公法和私法的调节方法为原型 ,混合而成的第三种结构要素。社会法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社会法的确立是 以经济法的出现为标志的,由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作为主干部门法构 成的。
三、三大结构要素的区别★
1、调整对象:私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个人与个人的利益关系,此处的个人包含自然人和法 人;公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与个人的利益关系。社会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的市场主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2、调整方式:私法的方式以个人的自行调节为主,即意思自治;公法的方式以国家的强行 干预为主,是集中的、命令性的;社会法以社会性的平衡为特征,形成了“政策平衡”的独特方式。
3、法的本位:公法一般以国家为本位;私法一般以个人为本位;社会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 位。
4、价值目标:传统公法偏重于秩序与公平;传统私法偏重于自由、效益;而社会法所追求 的价值兼具两者,较理性地体现了社会整体的利益。
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与原则★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
二、我过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式★
三、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五大原则(可出简答)P40★
3、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部门法结构(了解)
4、法的分类
一、法的一般分类(简答)★
五种分类(记)
二、法的特殊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