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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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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获多项大奖法硕考研: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详解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法律性和社会性。
在我国,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
(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法律关系还有资格上的限制,这在法学上被称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是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行为能力是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行为能力以权利能力为前提,自然人有权利能力并不一定有行为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一致的。根据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的不同,将民事行为能力人划分为三种:
1.完全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二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限制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办理或征求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他的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行。不能辨认和控制其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