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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备考视频课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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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习方案
新东方考研师资介绍
董仲蠡 清新脱俗、逻辑清晰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王江涛 风格鲜明、趣味十足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郝明 逻辑清晰、耐心专业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张鑫 风格鲜明、幽默风趣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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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指导:民法学精选试题解析

   ★★★6.添附理论中的加工是指( )。
   A.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加工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财产的行为
   B.将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合在一起,难以分开的行为
   C.将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行为
   D.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行为
  【答案】A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理论上把所有取的原始取得方法主要概括为5种: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在一起,形成不能分离的财产,具体又包括三种情况:(1)混合,是指把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结合在一起的行为,如米与米混合;(2)附合,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新的财产,非经拆毁不能恢复原来的状态,如承租人给出租人的房子装修后的房屋;(3)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加工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的财产,如在他人的木板上作画。在本题所给4个答案中,A项符合加工特征,为正确答案;B项是指混合;C项基本可以认定为附合;D项是指先占行为,先占是与添附并列的一种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
  【考生注意】《民法通则》中没有“添附”字眼,理论上根据实践生活,将其概括为所有权的取得方法。添附所包括的三种情况,必须能够用实例进行判断,且明确其所有权的归属。如问将别人的房子装修贴瓷砖是哪种情况?把他人的木料打成家具,家具的所有权归谁?就本题而言,如果仔细斟酌,备选答案中已经告诉你正确的选项。如A项中已经有“加工”字眼;B项中有“混合”、C项中有“结合”、D项中有“取得”。可见,对复习时没有注意到的问题可以从备选答案中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