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带学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专业名师
精选名师授课教研团队
数百人教研团队授课方法
直播、录播结合培训经验
十数年辅导经验高清视频
涵盖考试重点难点上市机构
纽交所上市公司正规公司
公司备案资质完整百强品牌
连获多项大奖法硕指导:法理学精选试题解析
2.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是( )。
A.国家的历史传统
B.国家的阶级结构
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答案】 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
【考点分析】 本题关键要考查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也即法的规律性与法的国家意志性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国家意志性,即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诚然国家的历史结构、国家的阶级结构和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都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有这样或那样的作用和影响,然而法的内容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最终要受到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法是一种意志,意志是什么?又从何而来呢?意志是一种有目的的意识,是主体的思维活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社会意识由一定的社会存在所决定。法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也是以经济基础为核心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有生命的个人生存必须具备的自然条件,包括:地质、地理、气候条件及其人们所遇到的其它条件;另一类是人们自己活动所创造的条件,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新需要的产生、人口的生产以及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人们之间的物质联系。)所以,从根本上看,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体现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自己存在的社会依据。从根本上说,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是在发现法律,表述法律。是将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包括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亲属关系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规范、社会需要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并运用国家的力量予以保护。所以,法的本质存在于国家和社会的对立统一的关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