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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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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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获多项大奖法硕指导:民法学精选试题解析
3.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调解无效,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是()。
A.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
B.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C.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D.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答案】BC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判决离婚是指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先行调解,调解无效,应当判决。《婚姻》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根据该规定,A项分居满一年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排除。其他三项属于准予离婚的情形。故答案应为BCD。
【注意】婚姻家庭制度是2005年《大纲》新增加的内容。考试占3分,内容是离婚理由和可撤销婚姻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