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带学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专业名师
精选名师授课教研团队
数百人教研团队授课方法
直播、录播结合培训经验
十数年辅导经验高清视频
涵盖考试重点难点上市机构
纽交所上市公司正规公司
公司备案资质完整百强品牌
连获多项大奖法硕综合辅导之诬告陷害罪详解
诬告陷害罪
定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复杂客体,公民的人身权利、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
(一)包括三个成立要件:
(1)必须有捏造他人犯罪事实的行为。不能是违法行为,不道德行为或错误行为。
(2)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人员告发(包括匿名告发),或者采用了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活动的方法。
(3)必须指向特定的人。
(二)情节必须严重。
3)主体: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且必须具有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目的。
5)认定:
(1)无诬告的故意、无刑事追究的目的、无捏造的客观行为,而错告,检举失实的,不构成犯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