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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全程班视频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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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考研师资介绍
董仲蠡 清新脱俗、逻辑清晰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王江涛 风格鲜明、趣味十足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郝明 逻辑清晰、耐心专业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张鑫 风格鲜明、幽默风趣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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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硕:垃圾分类那些事儿

一、垃圾分类体现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一方面有利于资源的重复利用,另一方面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这跟民法基本原则中的绿色原则息息相关。《民法总则》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符合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绿色原则是代际正义的要求,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牺牲未来的社会资源和环境。绿色原则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于民事活动中民事责任承担的利益考量,应当符合绿色原则。

《民法总则》第9条规定的绿色原则是倡导性的原则规定,倡导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事主体应当选择低能耗、对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理念。

二、垃圾分类的福音––关于拾得遗失物

2019年7月2日,上海某小区垃圾清运师傅在分拣垃圾时,意外翻出18件黄金首饰。失主系小区居民,他说自己随手将闲置的纸箱扔掉了,没想到“失踪3年”的宝贝都在这里面:“这是上海垃圾分类带给我们的福音”。该师傅在垃圾分拣过程中捡拾到他人物品的行为,属于拾得遗失物。拾得遗失物是发现他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

《物权法》第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物权法》第110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物权法》第11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物权法》第112条: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物权法》第113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