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带学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专业名师
精选名师授课教研团队
数百人教研团队授课方法
直播、录播结合培训经验
十数年辅导经验高清视频
涵盖考试重点难点上市机构
纽交所上市公司正规公司
公司备案资质完整百强品牌
连获多项大奖考研法硕:【民法总则】8大亮点
亮点一:胎儿享受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
解读:《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关于胎儿应否享受继承权等,我国《继承法》第28条和《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5条已经予以确定。但是代表基础性法律的《民法通则》当时并未规定。该条法律以基本法的形式明确了胎儿的利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态度。
亮点二:8周岁儿童即可“打酱油”
解读:《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该条规定对原《民法通则》规定的10周岁作为区别儿童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更改和下调。为什么下调呢?很简单,你是不是发现现在的儿童心智成熟年龄都比以前儿童要提前,甚至很多小孩在5、6岁的时候说出的话成熟程度让成人大吃一惊。所以,赋予一个儿童在8周岁时即可独自打酱油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与其智力发展相适应的,也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亮点三:中华传统的抚养赡养美德得以强调
解读:《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扶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以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我国自古以来亲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近年来对未成年人的伤害、虐待、遗弃案件以及子女对父母缺乏赡养甚至遗弃的现象出现,极大的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因此以基础性法律的形式强调父母子女间亲情抚养赡养关系尤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