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带学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录播+直播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专业名师
精选名师授课教研团队
数百人教研团队授课方法
直播、录播结合培训经验
十数年辅导经验高清视频
涵盖考试重点难点上市机构
纽交所上市公司正规公司
公司备案资质完整百强品牌
连获多项大奖考研法律硕士: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2、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即意思表示不真实
(1)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A.概念
欺诈,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而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B.构成条件––《民通意见》第68条
a、有具体的欺诈行为,即将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
(a)这要求欺诈人有意思表示能力,因此无意识或精神错乱中的行为人、无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不属欺诈。
(b)欺诈的具体表现为捏造虚假事实、隐匿真实事实、歪曲真实事实三种情形。
(c)沉默也可以构成欺诈,前提是沉默者有告知义务。
b、欺诈人主观心理状态为故意。这种主观上的故意涉及两个方面:
(a)使相对人陷于错误的故意
(b)使相对人基于错误而意思表示的故意。
c、受欺诈方作出意思表示。
(a)虽然欺诈方有故意行为,并使得受欺诈方陷入错误认识,但是最后受欺诈方没有作出意思表示,则欺诈当然没有成立。
(b)如果受欺诈方作出了意思表示,则欺诈人是否过欺诈获得利益,或使受欺诈方受有损失,对欺诈的构成不产生影响。
d、受欺诈方实施的民事行为与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a)即相对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因为欺诈造成的错误造成。
(b)如果欺诈方有欺诈行为,但是相对人并没有因此而陷入错误认识,则不构成欺诈。
C.例外––《合同法》第54条
a、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b、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或无效民事行为
c、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2)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A.概念
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指以给公民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相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