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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在线 法律硕士培训

法硕非法学辅导班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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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考研师资介绍
董仲蠡 清新脱俗、逻辑清晰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王江涛 风格鲜明、趣味十足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郝明 逻辑清晰、耐心专业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张鑫 风格鲜明、幽默风趣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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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考研法律硕士: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代理与委托

委托又称委任,指依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为他方处理事务的法律行为。委托与代理有如下区别:

(1)行使权利的名义不同。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法律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在委托中,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2)从事的事务不同。代理涉及的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故代理的一定是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不要求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整理资料,打扫卫生等。

(3)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则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委托人、受托人。

2、代理与代表

法人组织一定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从事的行为属于代表行为。代理与代表有如下区别:

(1)代表人是法人的法人机关,代表人与法人是同一个民事主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民事主体间的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

(2)代表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不是被代理人的法律行为,只是其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

3、代理与行纪

行纪指行纪人与委托人订立的以行纪人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法律行为。行纪与代理的区别体现在: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

(2)行纪的法律效果先由行纪人承受,然后过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转给委托人代理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享有。

(3)行纪为有偿法律行为代理既可为有偿,亦可为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