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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复试培训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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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考研师资介绍
董仲蠡 清新脱俗、逻辑清晰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王江涛 风格鲜明、趣味十足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郝明 逻辑清晰、耐心专业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张鑫 风格鲜明、幽默风趣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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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考研法硕(非法学):练习题及答案

28.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15年3月1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给乙。同年4月1日甲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与3月1日取得质权

B.乙对随车工具箱享有质权

C.质押合同于3月1日生效

D.质押合同于4月1日生效

29.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挖掘机,出资比例分别为55%、30%、20%、5%。对该挖掘机的转让

A.甲一人即可决定B.甲、乙二人同意即可C.经任意三人同意即可D.必须经四人一致同意

30.甲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其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楼房,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3年后甲死亡,其唯一的继承人乙将房屋卖给同村的丙,并交付丙占有使用。现该房屋的所有权是()

A.国家B.甲所在村集体C.乙D.丙

参考答案

28.

【解析】C。质押合同自合同签订是成立并且生效。质权自交付时产生。从物是否产生质权看是否交付。

29.

【解析】B。判断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标准为,共同共有除了特别约定,必须具有共有关系,如夫妻,家庭,继承人,同居,本题中没有特殊关系只能是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中,处分共有物需要经过所占份额达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因此B对。

30.

【解析】C。基于事实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自行为完成时设立,此时权利人取得权利无需登记。因继承发生的物权变动自继承开始时物权变动,因此甲死亡时所有权转移到乙。此时乙无需登记即取得所有权,但是乙将房屋转移给丙是必须要进行登记的。因为是通过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自登记时发生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