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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1、青少年年龄划分
什么是青少年?海内外对此意见纷纭。国内的《现代汉语大辞典》(1993年出版)对“青少年”这个条目的注释是:青年和少年,年轻的男女;中国台湾的《张氏心理学辞典》(1991年出版)对“青少年期”的注释是:由青春期开始到身心渐臻成熟的发展时期,女性自12岁至21岁之间,男性约13岁至22岁之间,儿童后期到成年期之间的大约十年时间称为青少年期。
根据上述章节提及的心理学家(如E.克瑞克森)划定的人生心理发展阶段,以及根据国内和国外的有关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本书倾向于将青少年期视为从儿童晚期向青年期转变的一个过渡阶段,倘若一定要从年龄上加以划分的话,我们不妨把进入儿童晚年的12岁视作青少年的起始年龄,把法律上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社会责任的年龄――18岁,视作青少年的终止年龄。当然,因各地的文化和环境的差异,这个年龄界线也可以延伸至22岁。但无论怎样划分,这一年龄的活动主体和儿童或青年相比较,身心发展、个性特点、兴趣爱好、动机需求、活动空间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面向儿童和青年的社会工作服务与面向青少年的服务,显然有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