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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接案前的准备
1、了解服务对象的来源:
主动求助者(自己找来的)
他人转介而来的(别人介绍的)
社工主动接触的(通过外展工作主动接触的)
2、认定服务对象的类型:
自愿性服务对象(自己找来的,动机强,工作好做)
非自愿性服务对象(有抗拒,不好处,难度大不好对付)
3、了解服务对象的求助过程
前来社会工作机构求助的服务对象通常带有不同的问题和不同层次的需求。
一般来说,大多数服务对象来求助是在尝试自己解决问题不果后所作的最后选择。
4、使“潜在服务对象”成为“现有服务对象”
那些尚未使用或接受社会工作资源帮助、但未来可能需要服务资源和协助的服务对象,或者当服务对象并没有求助,但可能需要协助,或者是虽然没有求助但已妨碍他人或其它系统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时,他即成为“潜在的服务对象”。工作者的任务是不仅要与“现有服务对象”建立关系,同时还要联系潜在的服务对象,使其了解接受社会工作服务对他们的意义,促使“潜在服务对象”也成为“现有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