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 环境影响评价师培训> 环评法律视频课件
环球网校 环境影响评价师培训

环评法律视频课件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
热门课程

环境影响评价师钻石高端定制

价格:¥2580/科

老师:孔令臣,刘伊,张彬,冯涛

特色:内部密卷 案例直播密训 不过第二年免费重学

环境影响评价师零基础畅学班

价格:¥1580/科

老师:孔令臣,刘伊,张彬,冯涛

特色:内部密卷 不过第二年免费重学

环境影响评价师全程培优班

价格:¥690/科/年

老师:孔令臣,刘伊,张彬,冯涛

特色:自报名日-当年度考试结束

环境影响评价师单科班

价格:暂无

老师:孔令臣,刘伊,张彬,冯涛

教材精讲 考题预测 模考试题



班型选择
  • 高端私教套餐

    适合学员:
    零基础或考试多年未通过,自主学习能力弱,欲提高备考效率,并以"高质量"培训顺利通关的学员

    套餐内容:
    备考指导 教材精讲班 经典习题班 模考点题班 真题解析班 内部密卷 内部资料 案例考前直播密训 教研团队精编专属学习计划 24小时在线答疑 考试节点提醒 讲义、课件免费下载学习、手机/IPAD随时离线听课、考试不过次年免费重学

    购课咨询
  • 精品VIP专项班

    适合学员:
    基础薄弱、复习时间较短,对考点和命题方向把握不准,想以性价比高的课程系统复习通过考试

    套餐内容:
    备考指导 教材精讲班 经典习题班 模考点题班 真题解析班 24小时在线答疑 考试节点提醒 讲义、课件免费下载学习、手机/IPAD随时离线听课、考试不过第二年免费重学

    购课咨询
  • 全程系统班

    适合学员:
    有一定基础,但知识系统性欠缺,学习有疑问,但无人答疑,想进一步提高,确保顺利通关学员

    套餐内容:
    备考指导 教材精讲班 经典习题班 24小时在线答疑 讲义、课件免费下载学习、手机/IPAD随时离线听课

    购课咨询
师资介绍

孔令臣

法规领域授课达人,多家知名培训机构兼职讲师,思维敏捷,在讲课中能由点及面,发散学生思维,深得学生喜爱。
紧扣考纲 权威教师 功底深厚 免费试听

肖勇

工学博士,本、硕、博专业皆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发表多篇研究论文,参编研究生教材一部;2007年至今一直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有着较为丰富的教学研究经验;多年讲授环境影响评价考试相关内容课程。
思路清晰 通俗易懂 生动活泼 免费试听

杨海真

上海某大学教授;(《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起草单位)水污染控制、环境概论、环境评价与规划、专业德语等课程的主讲教师,环境影响评价室主任;长期进行城市污水处理、环境模拟与评价的科研工作;深得学生喜爱。
资深专家 高屋建瓴 因材施教 免费试听

待定

孔令臣

肖勇

杨海真

学员实评

真心觉得肖老师讲课是不错的,表达能力强,讲课深入浅出,重要的是能把枯燥的知识讲解的幽默风趣,在肖老师的帮助下我通过了这次考试,感谢老师的讲解,老师辛苦了!

感谢孔令臣老师的模考讲解,里面有很多我不会做的,听了老师讲解领会了许多,题目出的很好!可见老师备课很用心!很幸运遇见孔老师,使我通过了这次考试,孔令臣老师才是真正的网校讲师!!!

很幸运今年的课是杨海真老师讲解,在没有老师带领下看课本时,发现有太多的内容理解不了,听完课后,这些不懂得知识点也理解,还巩固了许多常规知识点,非常喜欢老师的课,您辛苦啦!

个人觉得几门课中讲得最好的老师,教会我们理解记忆的方法,还有一些小巧门。想必在备课时花了不少心思,辛苦了!

可以看出杨海真老师的课备的很用心,讲得很朴实,授课方式也很容易让人接受,多谢肖勇老师!!只是临考了,希望老师的课件出来的快一点呀,再次感谢杨海真老师的辛苦!

真心觉得孔令臣老师讲课是不错的,表达能力强,讲课深入浅出,重要的是能把枯燥的知识讲解的幽默风趣,在孔老师的帮助下我通过了这次考试,感谢老师的讲解,老师辛苦了!

培训流程
在线
咨询
  • 阶段

    夯实基础

    时间:4月之前 掌握全书知识点

    班次:
    备考指导、教材精讲班、全面熟悉教材考点!

  • 阶段

    扎实重点

    时间:4月--5月 巩固必考点

    班次:
    经典习题班、海量刷题,强化记忆!

  • 阶段

    提分突破

    时间:5月--考试 模考特训

    班次:
    模考点题班、真题解析班、排疑解难!

  • 阶段

    丰收领证

    时间:9月--10月 恭喜领证

    祝贺:
    每位环评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移动课堂
  • 移动课堂

    随时随地放心学

  • 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
    充分利用零碎时间

  • 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
    就练,瞬间提分

  • 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
    就练,瞬间提分

  • 直播

    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
    有大收获多

  • 在线咨询
五大优势

精准覆盖考点,三阶段进阶授课模式,高效省时学习
2小时案例考前直播密训,专项强化,快速提高30分
24小时在线答疑解惑服务,精编学习计划
赠送全科题库,随时随地刷题
重修保障无忧学习

学习资料

  《固防法》第21、22条

  第21条 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22条 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第32条 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第33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注意:本条的针对的工业固废的利用;主体是企事业单位,不是环保部门。

  第34条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注意:本条针对的不是固废本身;并且要求的是禁止“擅自关、闲、拆”不是不能,而是要经过县以上政府环保部门核准(不是批准)。

  第35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要终止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或者采取措施保证该设施、场所安全运行。变更前当事人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污染防治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