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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12.1.1条 本章规定仅适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由混凝土翼板与钢梁通过连接件组成的简支组合梁。组合梁的混凝土翼板,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
第12.1.2条 混凝土翼板的有效宽度be(图12.1.2)应按下式计算:
第12.1.3条 按本章规定考虑全截面塑性发展进行组合梁的强度计算时,钢梁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第3.2.1条和第3.2.2条的规定乘以折减系数0.9。组合梁的变形计算应按弹性理论进行,对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可将截面中的混凝土翼板计算宽度除以钢材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αE换算为钢截面;对荷载的长期效应组合,则除以2αE换算为钢截面。
在强度计算和变形计算中,可不考虑板托截面。
第12.1.4条 组合梁施工时,若钢梁下无临时支撑,则混凝土硬结前的材料重量和施工荷载应由钢梁承受,钢梁应按第三章和第四章规定计算其强度、稳定性和变形。
第二节 截面和连接件的计算
第12.2.1条 组合梁的抗弯强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塑性中和轴在混凝土翼板内(图12.2.1-1),即Af≤behc1fccm时:
第12.2.2条 组合梁截面上的全部剪力,假定仅由钢梁腹板承受,应按公式(9.2.2)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