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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第一章项目决策与前期策划
项目决策的概念和原则
㈠决策的含义
决策是为达到某一目标,对两个或多个预选方案进行分析、比较,从中选择一个较优方案的分析判断和抉择的过程。
决策过程可以分为信息收集、方案构造设计、方案评价、方案抉择四个相互联系的阶段。这四个阶段相互交织、往复循环,贯穿于整个决策过程。
㈡投资项目决策
投资项目决策是指最终作出是否投资某个工程项目,选择何种建设方案,以及如何组织实施的决定。投资决策包括定项目、定建设方案、定建设时序,一般称“三定”。
2004年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凡使用政府资金的项目一律实行审批管理;对于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由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管理,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区别不同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性质、类别、事权等情况分别实施核准制或备案制等相应的项目策划与决策程序。201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创造性地提出“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责任制”、“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试点金融机构依法持有企业股权”、“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一系列投融资体制改革新模式、新举措。根据上述两个文件,从项目不同决策者的角度,投资项目决策可允为三类:
⑴企业投资项目决策。
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投资或混合型合作企业)投资项目决策,是指企业根据总体发展战略,自身资源条件、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以及项目产品所处生命周期中的作用,按照资源整合的需要,以获得经济、社会效益和提升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作出是否投资建设项目的决定。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原则上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