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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相互促进、内在统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必须把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更好地统一起来,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在科学发展中实现社会和谐,在社会和谐中促进科学发展。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其总体要求是:
(1)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2)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3)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4)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5)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适应,建设良好生态文明。
(二)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1)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2)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3)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