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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财政的基本涵义
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为了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国家与各有关方面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公共财政及其特征
(一)公共财政
所谓公共财政,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灵”缺陷,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二)公共财政特征
1.以弥补市场失灵为行为准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但也存在市场自身无法解决的公共问题,如宏观经济波动、垄断、外部性以及收入公平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政府是首要的“责任人”。公共财政既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执行公共政策的保障手段。
2.非营利性
公共财政只能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己任,追求公益目标,一般不直接从事市场活动和追逐利润。公共财政的收入,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措资金;公共财政的支出,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标。
3.法制性
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不仅财政收入要来自于社会成员的缴纳,财政支出要用于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事项,而且财政收支出现差额带来的成本和效益,最终仍要落到社会成员的身上,从而要求政府财政收支行为必须以法制为基础、全部政府收支进入预算、财税部门总揽政府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