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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二、政府对项目管理的主要方面
(一)制定宏观经济政策与相关发展规划,引导和调控投资项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中明确要求应有“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人分析”一章,主要内容有:
(1)发展规划分析。(2)产业政策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3)行业准人分析。
(二)制订相关规定,界定投资管理权限:
1.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
政府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其他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
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可以按项目单独申报核准,也可编制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规划中属于《目录》内的项目不再另行申报核准,只需办理备案手续。
2.政府投资项目:
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政府投资资金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政府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人的,要确定出资人代表。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