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必须带齐纸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考试开始前45分钟起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两证不全、不一致或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时长不超过2小时的科目,考场封闭至考试结束。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考场封闭2小时:考试2小时后退场的,须经监考人员认可,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此次考试不提供考试用具,请应试人员可自行携带铅笔、碳素笔、直尺和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规定文具、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电子、通信等物品带入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应按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作答,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题分发错误、考试机无法正常操作等问题,应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严禁擅自使用、更换其它考试机。
六、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题信息,不得互相传递物品或信息。
七、应试人员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严禁扰乱考场秩序。
八、考试结束后,待监考人员确认答题数据是否上传完整,核验无误后应试人员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草稿纸带出考场。
特别提示:1.本规则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制定,违反本规则将按31号令规定处理。请应试人员诚信参考,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生。2.答题情况将进行雷同鉴定,鉴定为答卷雷同的,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应试人员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3.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请应试人员远离违纪行为。4.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特别提醒:1.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m.gov.cn/ynrsksw)发布的《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按有关要求僦好疫情防控。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准时进入考场。安全、有序参考(“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未出具首场考试考4小时内核酸捡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2.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考场当天所在位置,考试当天充分考虑交通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及路线。3.应试人员报名时所选证件为身份证的,可使用加载金融功能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参考。4.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横拟考试系统进行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