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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3.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对重大隐患可以责令暂时停止施工。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包括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1) 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1) 企业领导的安全教育
(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干部的安全教育
(3) 行政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
(4)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5)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P194第二段的内容认真学习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应注意以下三点:
(1)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
(2) 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操作证,并准许独立作业。
(3) 取得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