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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填筑要求
1.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 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种填料的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不宜小于500mm。 填筑路床顶最后一层时,压实后的厚度应不小于100mm。
2.对潮湿或冻融敏感性小的填料应填筑在路基上层。强度较小的填料应填筑在下层。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内,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
3.在透水性不好的压实层上填筑透水性较好的填料前,应在其表面设2 %~4 %的双向横坡,并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不得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填料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覆盖透水性不好的填料。
4.每种填料的松铺厚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5.每一填筑层压实后的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6.路堤填筑时,应从最低处起分层填筑,逐层压实;当原地面纵坡大于12%或横坡陡于1 : 5时,应按设计要求挖台阶,或设置坡度向内并大于4%、宽度大于2m的台阶。
7.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接头部位如不能交替填筑,则先填路段,应按1 : 1坡 度分层留台阶;如能交替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m。
8.土质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2B311014-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