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教学总监。曾任北京某三甲医院主治医师,医学硕士。坚持“不择一切手段记住重要知识点”的教学思路,综合运用表格、口诀、图片等多种手段,将枯燥的医学知识跟常见事物联系起来,使考生形成持久的记忆。汤老师一贯倡导的复习理念“成功=正确的坚持”,已成为众多考生心中共同的精神力量。
超值精品班: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课程。无忧实验班/高效定制班/VIP签约特训营:报课第一年,成绩公布后一周关课;如续学2021年课程,续学课程将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模拟试题于考试结束后关闭)。课程内容仅限学员本人使用,严禁与他人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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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获多项大奖执业药师《法规》辅导:药品经营方式和范围
1.药品经营方式分为: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
2.药品经营类别: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从事药品零售审批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先核定经营类别,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
3.经营范围:
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一类和二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化学药、中药饮片、中成药。
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经营范围的核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③经营冷藏、冷冻药品或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还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项下予以明确。
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蛋白同化制剂、胰岛素外的肽类激素等不得列入药品零售企业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