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后真题解析大会,直播安排,抢先知道
适合有一定基础,自学能力较强的学员
适合基础较差或第一次参加考试的学员
名师:孙梦娇、付子健、龚存晟等
班次:精讲班、母题班
卖点:四阶段教学,全阶学习规划
¥680
名师:孙梦娇、付子健、龚存晟等
班次:精讲班、母题班、真题速攻
卖点:赠新书,重学保障
¥1080
名师:孙梦娇、付子健、龚存晟等
班次:精讲班、母题班、考题预测
卖点:尊享私教服务
¥1480
名师:刘艳霞、殷巧玲、郑伟等
班次:精讲班、冲刺串讲班
卖点:全阶规划,阶段教学
¥880
名师:刘艳霞、殷巧玲、郑伟等
班次:精讲班、母题班
卖点:班主任督学,不过免费重学
¥2080
名师:覃珍珍、付子健、孙晶等
班次:考点集训、专项提升课
卖点:三阶集训,专享私教服务
¥3080
名师:殷巧玲,张湧、赵聪等
班次:预习班、精讲班
卖点:专业授课、基础强化
¥3980
名师:殷巧玲,张湧、赵聪等
班次:预习班、精讲班、模考班
卖点:零基础必备、多维度提升
¥4980
讲师团队
优秀的讲师团队,理论实践结合
直播+录播
录播夯实基础,录播答疑解难
精品资料
考前直播课堂,精华资料
班主任督学
班主任督学服务,告别懈怠
实战实操课
技能实操实战,不仅于考试
科学评测
阶段测评检测学习效果
学霸分享
历年高分学霸经验分享
赠送教材/教辅
最新官方教材,模拟卷寄到家
定制专属计划
针对学员的特点定制课程
官方QQ群
老师常驻,学员交流分享
课程售后
终身/二年免费重学,后顾无忧
提醒服务
上课提醒,每日刷题,定期答疑
1、【单选】关于物权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物权是绝对权
B.物权具有优先效力
C.物权具有追及效力
D.物权是请求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的特征:1、物权是绝对权;2、物权属于支配权;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设定采用法定主义;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而不是行为;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6、物权具有优先效力。
物权是绝对权,A项正确。物权具有优先效力,B项正确。物权具有追及效力,C项正确。物权不是请求权,D项错误。故此题正确答案为D。
2、【多选】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B.一物一权原则是物权的基本原则之一
C.物权的客体是人
D.从设立目的的角度可以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E.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答案】ABE
【解析】考查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A选项正确。一物一权原则是物权的基本原则之一。B选项正确。物权的客体是物。所以选项C错误。从设立目的的角度,物权可以被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根据物权的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可以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所以选项D错误。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E选项正确。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BE。
3、【多选】与债权相比,下列关于物权的特征表述正确的有( )。
A.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
B.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C.物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D.人的身体及人体器官均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
E.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A正确,物权的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又称“对世权”;B正确,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且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C错误,债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而物权的权利人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体现了物权的支配权;D错误,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物、有体物、独立物、独立于人身之外的物。人的身体不可成为物权的客体。人体器官在未经合法程序和手段与人体分离之前,也不可成为物权的客体;E正确,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物权优先:①对外优先: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但物权优先于债权并不是绝对的(买卖不破租赁);②对内优先: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BE。
经济师网校哪个好?推荐上环球网校,刘艳霞老师是公认的好老师,而且环球的课件和售后服务也不错,他们的内部资料不错,那个东西值得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