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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工程量计算规则(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混凝土
1.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单个面积0.3 m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基础
①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
②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
算,套相应的定额项目。
(3)柱
①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的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③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④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⑤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4)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②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③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④圈梁、过梁应分别计算。过梁长度按图示尺寸,图纸无明确表示时,按门窗洞口外围宽度共加500mm计算。
⑤现浇挑梁的悬挑部分按单梁计算;嵌入墙身部分按圈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