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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工程价款结算的意义(两方面)
1、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
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
(二)工程预付款结算
1、预付款的数额和拨付时间
预付款的数额和拨付时间,以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约定为准。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业主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2、预付款的拨付及违约责任
业主不按约定预付,承包商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业主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业主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商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业主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商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3、预付款的扣回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4、其他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业主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