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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耐火等级、层数、长度、面积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防火分区间最大允许长度为150m,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2500m2,层数不限(多层范围内) ,但托幼的儿童用房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
2.设自动灭火设备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扩大一倍。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 隔,如有困难,可用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
3.上下层连通时(如走马廊、自动扶梯开口)应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计算。
4.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
(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5.地下及半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500m2。
(二)防火间距
1.一、二级耐火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与三、四级耐火建筑的防火间距 为7m和9m。
2.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屋面15m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且不开设门窗洞口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两栋建筑较高一面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较低一面为防火墙,屋顶不设天 耐火极限不小于1h,防火间距可不低于3.5m。
3.数座成组布置的6层以下住宅,总占地面积不大于2500m2时,组内建筑间距可不低于4m